一、 直銷員注冊要求
1. 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身體健康、思維敏捷、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 非國家公務員、現役軍人、醫務人員、教師、全日制在校學生、公司正式員工、境外人員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其他人員。
二、 直銷員應具備的職業道德
1. 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堅持在從業過程中遵紀守法。
2. 遵守公平競爭、公平買賣的市場規則。
3. 講求商業信譽,在從業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信條。
4. 在從業過程中堅持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
5. 堅持在從業過程中把國家利益、顧客利益、企業利益擺在自身利益之前,維護國家、客戶和企業的正當利益。
6. 熱情服務,文明經商。
7. 有市場開拓意識,堅持把零售商品和提供優質服務作為個人營銷事業的核心內容。
8. 堅持學習法律知識、產品知識和專業營銷知識。
9. 堅持在從業過程中維護公司的品牌形象。
10. 嚴于律己,認真負責,堅持在從業過程中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銷售產品和服務、建設消費者群體。
三、 直銷員應具備的從業基礎知識
1. 相關法律知識:
《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
2. 業務知識:
1) 職業道德、行為規范
2) 直銷風險知識
3) 健康營養知識、產品知識
4) 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 相關營銷知識
1) 市場營銷概述,包括市場和市場營銷的概念、直銷與傳統銷售的區別、市場營銷觀念、市場營銷組合等。
2) 目標市場營銷的有關知識,包括市場細分、市場選擇、市場定位、市場競爭等。
3) 購買心理知識,包括消費者的心理活動過程、消費者的個性心理、消費者的需要與動機、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等。
4) 銷售技巧,包括人員銷售基本技能、方法等。
4. 社交禮儀知識
1) 社交的基本原則,包括互惠原則、平等原則、信用原則、相容原則、發展原則等;
2) 基本社交禮儀,包括儀表、舉止、談吐禮儀,介紹、稱呼、握手、告別禮儀,通信、電話、赴宴禮儀,名片、留址禮儀等。
四、 直銷員的業務經營守則
1. 直銷員只能在其隸屬的一個分支機構并設有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
2. 直銷員不得與任何其他企業或機構簽署產品代理或直銷員推銷合同,不得從事未來生物品牌以外的任何產品銷售工作。
3. 直銷員在開展業務時應遵循“健康理論介紹——產品理念介紹——產品推薦——介紹退換貨——達成交易——開具發票及售貨憑證——提供售后服務”的銷售業務流程。
4. 直銷員在從事推銷工作時,必須向消費者說明身份,并出示其《直銷員證》及與公司簽訂的《推銷合同》。
5. 直銷員在從事推銷工作時,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進入消費者住所強行推銷產品,消費者要求停止推銷活動時,應當立即停止,并離開消費者住所。
6. 直銷員應如實地向顧客介紹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不得對產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誘導顧客不冷靜購買產品。
7. 直銷員必須按照產品上標明的價格向消費者推銷產品,嚴禁違反公司關于產品價格的規定,隨意向消費者提供價格折扣。
8. 直銷員只能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未經公司允許,嚴禁由他人代為推廣產品或業務。
9. 直銷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歪曲未來生物產品的價格、規格、品質、性能、等級、成份、款式、型號、產地或供應情況等資料。
10. 嚴禁將任何有損消費者利益的產品帶入銷售渠道,應向顧客提供包裝完整清潔、資料齊全的產品。
11. 直銷員不論何時何地,均不得在從事直銷活動中,進行任何與政治或宗教有關的活動,亦不得有個人崇拜、拉幫、結社等行為。
12. 直銷員不準以任何方式對公司的職員就其本身職務所必須進行的公務活動,做出誹謗、威脅或恐嚇的行為。
五、 直銷員業務推廣的會議守則
1. 直銷員業務推廣會議必須報公司備案,必須報有關管理部門備案。
2. 直銷員的培訓必須由公司取得資質的培訓員進行。
3. 不得宣揚迷信邪說、色情、淫穢或者渲染暴力。
4. 不得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5. 不得對企業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貶低同類其他產品,強迫參加培訓的人員購買產品。
6. 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揚直銷員以往的收入情況,宣揚大多數參與者將獲得成功。
7. 不得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
8. 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六、 直銷員的納稅守則
1. 直銷員務必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并遵守法律規定主動、積極、按時、準確地繳納稅款。
2. 公司將通過各種形式對照章納稅、表現良好的直銷員予以獎勵。
七、 違反行為準則的處理
對直銷員違反以上行為準則將根據情況作出以下處理:
1. 隱瞞真實個人情況,不符合注冊資格的予以取消注冊。
2. 違反業務經營守則根據情節給以警告、暫停銷售資格、扣除銷售所得直至取消注冊。
3. 違反培訓和會議守則給以警告、收繳會議收費、消除影響、暫停資格直至取消注冊。
4. 違反稅務守則,由公司從銷售傭金中予以扣繳。
5. 違反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6. 違反行為守則給未來生物公司造成侵權和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繼續堅持合理合法推廣產品,對消費者負責!
2017年6月,是未來生物胚元牌元諾膠囊推廣銷售的第四個年頭,四年來公司始終堅持誠信經營,理性拓展的穩健路線。董事長莊久榮先生堅信未來生物是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產品,幫助消費者提升個人健康品質的良心企業,公司祝愿天下父母擁有健康未來的愿景理念一直未曾改變。經過四年多的市場推廣,胚元牌元諾膠囊已經獲得了消費者、經銷商、市場專業人士等的一致贊許和擁戴,在這樣的良好機緣下,期待未來生物的合作伙伴們,堅守底線,創造極限。為2017年獲得更好的業績而加油!
然而,近期公司也發現個別經銷商在市場上夸大宣傳產品功效,采用虛假宣傳的手段誤導消費者,過渡推廣產品獲取個人私利。對此公司再次強調:
要以莊董提出的三不準則作為產品推廣的基本原則:
1. 不得在用戶咨詢的時候以病理恐嚇來誘導消費!
2. 不得在介紹產品的時候以夸大功效來擴大消費!
3. 不得在說明案例的時候以不存在的事例哄騙消費者!
公司再次聲明,未來生物合作經營者,必須遵守國家在經營方面的法律法規,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經營制度,各地區的高級經銷商應嚴格管理轄區內的經銷商,對于虛假宣傳,過度推銷等打擾消者的不良行為,要做好相應的引導教育工作,做好相應的培訓監管工作,以下為《未來生物經營者營業守則》的部分摘要,請各位伙伴認真了解并執行:
未來生物經營者的責任
7.4 未經未來生物公司許可,不得制作、刊登、發布推廣未來生物產品的廣告;
8.1 認真學習、了解公司情況,實事求是地介紹未來生物公司,不得夸大宣傳;
8.5 不得私自建立與未來生物公司類同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刊登、播出有關未來生物業務的廣告;
8.6 不得散布任何未經未來生物公司認可的業務、政策、營運等信息,或對未來生物公司公布的各類信息作失實傳播;
8.7 不得在用戶咨詢的時候以病理恐嚇來誘導消費,不得在介紹產品的時候以夸大功效來擴大消費,不得在說明案例的時候以不存在的事例哄騙消費者。不得弄虛作假誘導、欺騙讓消費者大量囤貨,人為操縱銷售市場、破壞市場秩序;
最后,用莊總經常強調的語錄,勉勵各位伙伴:
未來生物的兩個承諾
永遠做最好的產品,產品永遠不造假!
不會為了公司利益最大化而傷害合作者!
對合作者的兩個拜托
不傷害、不欺騙消費者!
不把合作伙伴當搖錢樹!
未來生物營運中心
2017年7月